集装箱运输的不断发展,为适应装载不同种类货物的需要,因而出现了不同种类的集装箱。今天和大家一起来总结一下。按使用材料分类 根据箱子主体部件(侧壁、端壁、箱顶等)采用什么材料,就叫做什么材料专业空运货代制造的集装箱,按使用材料分类,集装箱可分成三种:(1)铝合金集装箱,优点是重量轻,外表美观,防腐蚀,弹性好,加工方便以及加工费、修理费低,使用年限长;缺点是造价高,焊接性能差;(2)钢制集装箱,优点是强度大,结构牢,焊接性高,水密性好,价格低廉;缺点是重量大、防腐性差; 3)玻璃钢制集装箱,优点是强度大,刚性好,内容积大,隔热、防腐、耐化学性好,易清扫,修理简便;缺点是重量大,易老化,拧螺栓处强度降低按结构分类集装箱可分为三类:(1)内柱式(linterior post type container)与外柱式集装箱(outsider post type container),主要指铝合金集装箱,内柱式集装箱是指侧柱(或端柱)位于倒壁或端壁之内;外柱式集装箱是指侧柱(或端柱)位于倒壁空运货代公司或端壁之外;2)折叠式集装箱(collapside container),指集装箱的主要部件(侧壁、端壁和箱顶)能简单地折叠或分解,再次使用时可以方便的再组合起来; 3)薄壳式集装箱(monocoque container),是把所有部件组成一个钢体,它的优点是重量轻,可以适应所发生的扭力而不会引起永久变形。
处于舱位与重量的平衡考虑。每条集装箱船都有一定的舱位和重量限制,但具体在某条航线上,舱位和重量并不总是刚刚好平衡用完的。矛盾往往发生在出重货比较集中的华北地区,船舶的重量已经到了,舱位还少很多专业空运货代,为了弥补这种舱位损失,船公司往往采取加价策略,即货重超过多少吨后加收额外的运费。也有船公司不是用自己船,而是买其他船公司的舱位来运输的,对重量的限制会更加严格,因为船公司之间的舱位买卖一都是按照1TEU=14TONS或者16TONS的标准来计算的,超过重量的不给上船。在空运货代公司爆舱时期,根据航线热度不同,船公司对每个箱型的限重都会相应下调。订舱时,最晚出货时就要向货代询问关于船公司的限重问题。如果没有确认而货物又是重货的话就有风险,有些船公司超重后,不会有任何沟通余地,直接让发货人拖货、出港、掏货 然后重新过磅。这些费用就不好控制了。
由于航空货物运输对安全的要求非常高,特别是利用客机机腹舱进行货物运输时,因此有些空运货物需要鉴定报告,那么专业空运货代什么是空运鉴定报告?哪些货物必须要提供空运鉴定呢?一句话概括就是指无法获知该货物是否具有隐藏危险性或者无法将其正确的分类识别的货物都需要空运鉴定报告! 什么是空运鉴定 空运鉴定全称叫《航空运输条件鉴别报告书》俗称空运鉴定或鉴定。哪些货物要提供空运鉴定? 1.带磁性的货物 根据IATA902国际航空运输协议要求,距被测物品表面2.1m处的任意磁场强度应小于0.159A/m(200nT)才可空运货代公司作普货运输(出普货鉴定)。凡是物品中含有磁性材料的货物均会在空间产生磁场,需进行磁性货物的安全检测,以保证飞行安全。下面所列物品是我们经常遇到的一些需要进行磁性安全检测的物品名称。由于产品制造材料和工艺的不同,不可能罗列所有货物名称,是否符合航空运输协议要求,以实验测量结果为准。
1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chemical product and company identification) 主要标明化学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电专业空运货代话、应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地址等信息。2 成分/组成信息(composition/information on ingredients) 标明该化学品是纯化学品还是混合物。纯化学品,应给出其化学品名称或商品名和通用名。混合物,应给出危害性组分的浓度或浓度范围。无论是纯化学品还是混合物,如果其中包含有害性组分,则应给出化学文摘索引登记号(CAS号)。 3 危险性概述(haxards summarizing) 简要概述本化学品最重要安庆空运货代的危害和效应,主要包括:危害类别、侵入途径、健康危害、环境危害、燃爆危险等信息。4 急救措施(first-aid measures) 指作业人员意外的受到伤害时,所需采取的现场自救或互救的简要处理方法,包括:眼睛接触、皮肤接触、吸入、食入的急救措施。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根专业空运货代据提单中收货人栏的填写方式,提单可分为记名提单、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收货人栏中记载方式不同,提单的转让方式也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记名提单不得转让;指示提单经记名背书或空白背书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提单在运输和贸易中具有许多的功能,当提单在托运人手中时,提单具有货物收据的作用,在流通中提单还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将货物交给真正拥有货物所有空运货代公司权的提单的持有人是承运人的义务。在信用证贸易中经常会碰到已签发的提单丢失的问题,承运人应综合考虑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的利益,正确对待提单丢失的问题。有些承运人要求托运人必须登报声明原提单作废,并提供保函以承担重新签发另一份提单的责任,同时有些承运人经常坚持在重新签发的提单上加上“ORIGINAL B/L REPORTED LOST BY SHIPPER AND CARGO SHOULD BE RELEASED AGAINST THIS B/L(提单号)”及类似的批注,认为只有这样做才能将目的港两份正本提单提货的风险转移到托运人一方。带有这种批注的提单又不被议付银行接收,托运人为使承运人不加批注,又得提供另一份保函……,这样既影响了托运人的正常结汇,也不利于保护承运人的利益。还有些承运人碰到这种情况则坚持要托运人提供银行保函,而一般情况下银行是不轻易出具保函的,结果不仅影响托运人的结汇,有时还会使该票提单过了议付有效期……。笔者认为上述做法都不是最有效的办法,应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分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