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出口公司与印度某进口商达成一笔总金额为6万多美元的羊绒纱出口合同,合同中规定的贸易条件为 CFR NEW DELHI BY AIR专业国际空运,支付方式为100%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合同订立后,进口方按时通过印度一家商业银行开来信用证,通知行和议付行均为国内某银行,信用证中的价格术语为 “CNF NEW DELHI”,出口方当时对此并未太在意。他们收到信用证后,按规定发运了货物,将信用证要求的各种单据备妥交单,并办理了议付手续。 然而,国内议付行在将有关单据寄到印度开证行后不久即收到开证行的拒付通知书,拒付国际空运公司理由为单证不符:商业发票上的价格术语“CFR NEW DELHI”与信用证中的“CNF NEW DELHI”不一致。得知这一消息后,出口方立即与进口方联系要求对方付款赎单;同时通过国内议付行向开证行发出电传,申明该不符点不成立,要求对方按照UCP600的规定及时履行偿付义务。但进口方和开证行对此都置之不理,在此情况下,出口方立即与货物承运人联系,其在新德里的货运代理告知该批货物早已被收货人提走。在如此被动的局面下,后来出口方不得不同意对方降价20%的要求作为问题的最后解决办法。
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是证明特定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国/地区的一种证书,即证明一批货物原产于某国家或地区,或在专业国际空运某国家或地区制造。其主要作用是申请进口国关税减免(优惠原产地证的主要用途)和便于进口国进行特定贸易管制(非优惠原产地证的主要用途) 比如: 中国和巴基斯坦签订了《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中国出口到巴基斯坦的产品只要符合《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我国的出口商就可以申请《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即中巴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 China-Pakistan FTA,简称FORM P),巴基斯坦的进口商只要拿到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国际空运公司中巴产地证(FORM P),就可以享受一定的关税减免等优惠待遇。 又如: 美国对伊朗进行经济、军事等多方面制裁,对原产于伊朗或在伊朗制造的特定产品,就不能进口到美国,或者受到严格限制。 中国为出口货物签发的原产地证书主要分为三大类 1)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2)优惠原产地证书 3)专用原产地证书 注意: 国家授权的可以签发原产地证书的机构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贸促会),其他机构无权签发。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可以签发所有种类的原产地证书——主要签发各种优惠原产地证书;贸促会主要签发非优惠的一般原产地证。 如果外方没有特别要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或贸促会签发的都可以。
a.出口前要去做份化工检测报告(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以此证明这个货物不是危险品。b.整箱——有的船是需要鉴定书的,有专业国际空运的船不需要。另外,必须要出一份非危保函和货MSDS,这两样是必不可少的。 c.拼箱——需要提供非危保函和货物说明(中英文品名,分子结构式,外观和用途)。5.化学品属于危险品出口需要的资料: a.出口前必须去做份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危包证),当然MSDS也是需要的。b.整箱——订舱前需要提供上述两样单证去申请,等船东审核。一般情况3-5天就可以知道船东接不接受 国际空运公司这个产品。危险品订舱应尽量提前10~14天去申请,给发货人和货代人双方一个充足的时间。c.拼箱——订舱前也需要提供危包证和MSDS、货物的重量和体积。
集装箱的“身份证”!你都认识它专业国际空运们吗?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的标记有必备标记和自选标记两类,每一类标记中又分识别标记和作业标记。具体来说,集装箱上有箱主代号;箱号或顺序号、核对号;集装箱尺寸及类型代号。一.必备标记1.识别标记。它包括箱主代号,设备识别代号、顺序号及核对数字组成。(1)箱主代号(Owner Code)。是集装箱所有人向国际集装箱局登记注册的三个大写的拉丁文字母表示,比如马士基集团自有箱的箱主代号之一是“MSK”(2)设备识别代号。是紧接着箱主代号的第四位字母,用以表示集装箱的类国际空运公司型,最常见的是“U”,用于表示所有常规的集装箱。另外“J”表示带有可拆卸的集装箱,“Z”表示集装箱的拖车和底盘车。(3)顺序号,又称“箱号”或“箱体注册码”(Registration Code),由6位阿拉伯字母组成。如有效数字不是6位时,则在有效数字前用 “0” 补足6位以区别于同一箱主的集装箱,如 “053842”。(4)核对数字。又称“校验码”(Check Digit),核对数字是用来验证箱主代号和顺序号记录是否准确的依据,经计算机处理所得。它位于顺序号后,以一位阿拉伯数字加一方框表示。
所谓指定货是指由国外买家指定货代,由该货代负责帮其安排货物运输。通常指FOB,EXW等运费到付的货物(即运费由国外专业国际空运买家承担的货物)。指定货的操作流程 首先,是由买家指定的货代(以下简称国外代理)发邮件或者通过其他联系方式联系其国内的公司或者合作方,告知shipper的联系信息。其次,国内货代收到shipper的联系信息后,联系shipper询问货物状态,并发送邮件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告知国外代理。如货物已好,可将预计出运的信息告知对方并询问是否可以安排出运事宜。如使用的国外代理的订舱约号国际空运公司,还要向其索要订舱约号,好提交给船公司。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指定货是听收货人的指令,而不是听发货人的,当发货人有任何不符合常规的要求,都必须告知国外代理,在得到国外代理许可后方可安排,否则一律不能接受发货人的要求。尤其是当你第一次操作该发货人的货物的时候,更应该注意。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当得到国外代理的许可指令后,即可安排订舱拖车报关等事宜。当然,常期走货的稳定货物可边订舱边告知对方航次信息。同时,需要问对方,出具何种格式的HBL,通常来说,会是国外代理提供的HB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