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市场是很多外贸商的主战场,下面小编为广大对欧洲市场有兴趣的外贸企业带来货物出口欧洲各国所需的单证要求汇总欧盟 商业发票;原产地证明书;优惠转运单据;欧盟外部转运单据;货物流转证明 。 奥地利 商业负责国际空运发票;原产地证明书;提单 ;植物许可证;卫生证书;药物许可证 保加利亚 商业发票(3份);原产地证明书; 对植物及由植物产品制成的材料,应有卫生检验证明; 动物制品,须提供兽医检查证明(1份); 食品需质量证书(1份) 。匈牙利 商业发票(5份);原产地证明书(1份);植物、植株、花卉、果实、花蕾、植物种子和粮食。还需要提国际空运公司供植物检疫证书冰岛商业发票(2份);货物流转证明; 用于活体植物、植物标本、洋葱、西红柿、花种、土豆新鲜蔬菜 等需要提供卫生检疫证书。
所谓指定货是指由国外买家指定货代,由该货代负责帮其安排货物运输。通常指FOB,EXW等运费到付的货物(即运费由国外买家承担的货物)。指定货的操作流程 首先,是由买家指定的货代(以下简称国外代理)发邮负责国际空运件或者通过其他联系方式联系其国内的公司或者合作方,告知shipper的联系信息。 其次,国内货代收到shipper的联系信息后,联系shipper询问货物状态,并发送邮件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告知国外代理。如货物已好,可将预计出运的信息告知对方并询问是否可以安排出运事宜。如使用的国外代理的订舱约号,国际空运公司还要向其索要订舱约号,好提交给船公司。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指定货是听收货人的指令,而不是听发货人的,当发货人有任何不符合常规的要求,都必须告知国外代理,在得到国外代理许可后方可安排,否则一律不能接受发货人的要求。尤其是当你第一次操作该发货人的货物的时候,更应该注意。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由于航空货物运输对安全的要求非常高,特别是利用客机机腹舱进行货物运输时,因此有些空运货物需要鉴定报告,那么负责国际空运什么是空运鉴定报告?哪些货物必须要提供空运鉴定呢?一句话概括就是指无法获知该货物是否具有隐藏危险性或者无法将其正确的分类识别的货物都需要空运鉴定报告! 什么是空运鉴定 空运鉴定全称叫《航空运输条件鉴别报告书》俗称空运鉴定或鉴定。哪些货物要提供空运鉴定? 1.带磁性的货物 根据IATA902国际航空运输协议要求,距被测物品表面2.1m处的任意磁场强度应小于0.159A/m(200nT)才可国际空运公司作普货运输(出普货鉴定)。凡是物品中含有磁性材料的货物均会在空间产生磁场,需进行磁性货物的安全检测,以保证飞行安全。下面所列物品是我们经常遇到的一些需要进行磁性安全检测的物品名称。由于产品制造材料和工艺的不同,不可能罗列所有货物名称,是否符合航空运输协议要求,以实验测量结果为准。
尽管所有客户的交易进行一定程度的管理开销,销售企业和消费者之外的地方需要额外的文书工作,包括正确的标签,以确保货物在正确的时间到达正确的位置,和文档符合美国和外国政府的规章制度。听起来很难?幸运的是,一负责国际空运位经验丰富的国际货运代理可以帮助到你! 国际货运代理是一个授权代理,主要任务将船舶货物安全运输到海外目的地。很多货运代理提供全方位的服务。除了建议客户对移动产品安全、有效地从一个目标到另一个,一个有经验的上海进出口货代的知识需求可以是一个宝贵的资源来帮助导航的许多行政方面的出口。货运代理授权的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船舶货运空运和联邦海事委员会来处理海运费。很多货运国际空运公司代理的成员国家报关员和美国货运代理协会。每一条国际货物,货运代理必须找到一辆卡车在这两个国家之间安全运输,通过海关两岸的海洋,将货物存储在仓库,然后安排最终交付。最重要的是,货运安全竞争定价利率和清楚地沟通,最终客户确认它是可以接受的。论坛传统货运代理,所有这些复杂的协调是通过使用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机、和物理纸张。
啥是滞期费、速遣费?在航次租船合同中,大宗散货实际卸货时间(Laytime)一般自船舶提交“装卸准备通知书”(N.O.R)后12个或24个小时起算,直至卸货后水尺测量完毕(Final Draft Survey)为止。运输合同对装负责国际空运卸时间进行规定,如果Laytime终点晚于合同约定卸货时间则产生滞期费(Demurrage),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将货物全部卸载完毕,致使船舶继续在港内停泊,使船东增加在港费用支出并遭受船期损失,由租船人向船东所支付的约定款项。如果Laytime终点早滞期费、速遣费与海关有啥关系?根据总署令〔2013〕2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以下简称《审价办法》)及相国际空运公司关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滞期费、速遣费本质属于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如果符合海关应计入完税价格的标准,则应考虑申报纳税的问题。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根负责国际空运据提单中收货人栏的填写方式,提单可分为记名提单、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收货人栏中记载方式不同,提单的转让方式也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记名提单不得转让;指示提单经记名背书或空白背书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提单在运输和贸易中具有许多的功能,当提单在托运人手中时,提单具有货物收据的作用,在流通中提单还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将货物交给真正拥有货物所有国际空运公司权的提单的持有人是承运人的义务。在信用证贸易中经常会碰到已签发的提单丢失的问题,承运人应综合考虑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的利益,正确对待提单丢失的问题。有些承运人要求托运人必须登报声明原提单作废,并提供保函以承担重新签发另一份提单的责任,同时有些承运人经常坚持在重新签发的提单上加上“ORIGINAL B/L REPORTED LOST BY SHIPPER AND CARGO SHOULD BE RELEASED AGAINST THIS B/L(提单号)”及类似的批注,认为只有这样做才能将目的港两份正本提单提货的风险转移到托运人一方。带有这种批注的提单又不被议付银行接收,托运人为使承运人不加批注,又得提供另一份保函……,这样既影响了托运人的正常结汇,也不利于保护承运人的利益。还有些承运人碰到这种情况则坚持要托运人提供银行保函,而一般情况下银行是不轻易出具保函的,结果不仅影响托运人的结汇,有时还会使该票提单过了议付有效期……。笔者认为上述做法都不是最有效的办法,应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分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