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指定货是指由国外买家指定货代,由该货代负责帮其安排货物运输。通常指FOB,EXW等运费到付的货物(即运费由国外专业空运进口买家承担的货物)。指定货的操作流程 首先,是由买家指定的货代(以下简称国外代理)发邮件或者通过其他联系方式联系其国内的公司或者合作方,告知shipper的联系信息。其次,国内货代收到shipper的联系信息后,联系shipper询问货物状态,并发送邮件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告知国外代理。如货物已好,可将预计出运的信息告知对方并询问是否可以安排出运事宜。如使用的国外代理的订舱约号空运进口电话,还要向其索要订舱约号,好提交给船公司。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指定货是听收货人的指令,而不是听发货人的,当发货人有任何不符合常规的要求,都必须告知国外代理,在得到国外代理许可后方可安排,否则一律不能接受发货人的要求。尤其是当你第一次操作该发货人的货物的时候,更应该注意。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当得到国外代理的许可指令后,即可安排订舱拖车报关等事宜。当然,常期走货的稳定货物可边订舱边告知对方航次信息。同时,需要问对方,出具何种格式的HBL,通常来说,会是国外代理提供的HBL。
MSDS是一份传递化学品危害信息的重要文件。它简要说明了一种化学品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性并提供安全搬运、贮存和专业空运进口使用该化学品的信息。美国、日本、欧盟国家等发达国家已经普遍建立并实行MSDS制度。根据这些国家的化学品管理法规,有害化学品的生产厂家在销售、运输或出口其产品时,通常要同时提供一份其产品的安全数据说明书。目前,对于MSDS(SDS)国外要求已经扩大到几乎所有化学品,在这点上出口空运进口电话到发达国家的化学品现在基本都要求有MSDS(SDS)才能顺利报关。且一些国外采购商会要求提供物品的MSDS(SDS),国内有些外企或合资企业采购也会提出这方面要求。
处于舱位与重量的平衡考虑。每条集装箱船都有一定的舱位和重量限制,但具体在某条航线上,舱位和重量并不总是刚刚好平衡用完的。矛盾往往发生在出重货比较集中的华北地区,船舶的重量已经到了,舱位还少很多专业空运进口,为了弥补这种舱位损失,船公司往往采取加价策略,即货重超过多少吨后加收额外的运费。也有船公司不是用自己船,而是买其他船公司的舱位来运输的,对重量的限制会更加严格,因为船公司之间的舱位买卖一都是按照1TEU=14TONS或者16TONS的标准来计算的,超过重量的不给上船。在空运进口电话爆舱时期,根据航线热度不同,船公司对每个箱型的限重都会相应下调。订舱时,最晚出货时就要向货代询问关于船公司的限重问题。如果没有确认而货物又是重货的话就有风险,有些船公司超重后,不会有任何沟通余地,直接让发货人拖货、出港、掏货 然后重新过磅。这些费用就不好控制了。
在进行化学品运输的过程中,要特别注重相关的流程和规定。比如一些危险品,就必须遵照危险品运输的相关条例来进行操作。包装一定要稳妥,标签一定要贴。在装箱过程中,要尽量避免明火和高温,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化学品的专业空运进口爆炸和挥发,保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在选择集装箱的时候,还需要对集装箱特别地检查一遍。比如说有没有裂缝,或者箱门能否关紧实等等。在进行化学品国际货运的时候要特别注意,货物一定要全部放入集装箱内,不能出现有箱门关不上或者没法密封的状况。3.化学品海运常见问题 a.化学品海运出口需要哪些证明文件?一般要提供MSDS,海运委托书,如果是危险品还需要提供危险品包装性能证,化工研究院鉴定报告,正常的报关资料。b.为什么危险品和一般化学品海运出口时需提供MSDS?MSDS是一份传递化学品危害信息的重要文件。它简要说明了一种化学品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性并提供安全搬运、贮存和使用该化学品的信息。美国、日本、欧盟国家等发达国家空运进口电话已经普遍建立并实行MSDS制度。根据这些国家的化学品管理法规,有害化学品的生产厂家在销售、运输或出口其产品时,通常要同时提供一份其产品的安全数据说明书。目前,对于MSDS(SDS)国外要求已经扩大到几乎所有化学品,在这点上出口到发达国家的化学品现在基本都要求有MSDS(SDS)才能顺利报关。且一些国外采购商会要求提供物品的MSDS(SDS),国内有些外企或合资企业采购也会提出这方面要求。
卖方在没有收款保障的情况下,千万不能做记名提单。因为在许多国家里,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可以不凭提单就可以提货,因专业空运进口此提单实际上已经失去了货权的作用。就象空运提单一样,收货人只要凭身份证明就可以提货。即便是信用证结算,开证行都不愿意接受记名提单,所以一般信用证都规定为:TOORDER这样的空白抬头的提单,由此来控制和掌握货权。因此,不能只片面的记得记名提单的不可转让,还要记住“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可以不凭提单就可以提货,因此提单实际上已经失去了货权的作用。”这一至关重要的一点!概念空运进口电话一定要记得全面,才不会给工作带来差错和损失所以,你们这种只收30%货款,且后T/T70%的收款方式,如果做成指定收货人提单,即记名提单的话,客户如果信誉不好,不付款,你们将有可能遭遇款、货两空的境地。当然,如果你们对客户有信心和收款有把握,则另当别论另附:“指示提单”相对安全,特别是对于收货方见提单后付尾款的情况比较适用
一、争取与其他的支付方式结合使用。比如要求买方在出货前预先电汇一定比例的货款,以分散风险; 二、严格审查进口商专业空运进口的资信情况,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付款记录等,以核定其信用额度,决定合同金额的大小;三、严格审查开证行的资信情况,以免出现开证行故意找出“不符点”拒付,使买方不付款提货,造成钱、货两空的局面,必要时可要求对信用证加具保兑;四、如果货物金额太大,可要求分批交货; 五、要求将航空运进口电话空运单的收货人做成“凭开证行/偿付行指示”;六、严格认真地根据信用证制作单据,做到“单单一致,单证相符”,在单据方面不给对方造成任何的可乘之机。并要求议付行予以密切配合,在开证行/偿付行有变故时,要与对方据理力争,严格按照UCP600及其它有关国际惯例办事,维护我方合法权益;